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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公积金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

发布时间:2024-03-19 17:12:45点击:

信息摘要:

 成都公积金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,线上渠道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申请,不得代办,线下可以代办除租房提取业务、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外的提取业务。  线下渠道提取业务除租房提取业务、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外,其他类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委托配偶、直系血亲、单位经办人、他人代办。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,租房提...

  成都公积金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,线上渠道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申请,不得代办,线下可以代办除租房提取业务、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外的提取业务。

  线下渠道提取业务除租房提取业务、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外,其他类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委托配偶、直系血亲、单位经办人、他人代办。

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,租房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。

  委托方式:包含通过手机APP办理委托登记,或填写纸质《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代办书》交由代办人代办业务时提供。

  (一)受托人是职工配偶的,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、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材料;

  (二)受托人是职工直系血亲的,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直系血亲关系证明。直系血亲关系证明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户口簿、医学出生证明、独生子女证明等;

  (三)受托人非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,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;

  (四)受托人是单位经办人的,提供职工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单位介绍信。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、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、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职工个人客户号、提取事项和出具时间,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。

  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,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【公积金】可进入成都贷款额度及还贷计算器、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入口及办理指南、最新政策等

  2024年元旦节要到啦,成都市各办事中心2024年元旦节放假安排来啦,包括公积金中心、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放假安排。

  注意啦,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3年12月30日(周六)至2024年1月1日(周一)放假3天。放假期间,暂停线下所有渠道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提取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。

  注意啦,因2023年住房公积金职工结息和年度结转工作需要,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暂停所有渠道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提取及相关业务。

  成都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来了,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,贷款夫妻共同最高80万。

  成都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、冻结的,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但属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,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是可以提取的。

  成都房套数调整为以缴存人家庭成员(含未成年子女)在我市住建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为依据,不再将个人征信中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纳入住房套数认定。

  成都公积金购买德眉资攀住房认定标准为无住房的,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,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;有一套住房的,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,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
  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为有一套住房的,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,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
  成都公积金贷款首套认定标准无住房的,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,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
  成都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为无住房的,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,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

  2023成都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啦,住房套数调整为以缴存人家庭成员(含未成年子女)在我市住建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为依据,不再将个人征信中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纳入住房套数

  2023成都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调整啦,住房套数调整为以缴存人家庭成员(含未成年子女)在我市住建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为依据,不再将个人征信中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纳入住房套数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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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都公积金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,线上渠道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申请,不得代办,线下可以代办除租房提取业务、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外的提取业务。

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,租房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。

  (一)受托人是职工配偶的,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明、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材料;